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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骗局辩护案例
被害人被组员拉入该公司创建的微信群组后,由组长或庄主在微信群组内冒充“炒币老师”,利用公司内部通知的平台专有虚拟货币价格上涨信息,指导被害人购买该种类虚拟货币,让被害人获得小额盈利,以骗取被害人信任
2023-06-18 6 -
虚拟货币私钥被人知道了
我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发现,有些法律从业人员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对这类案件涉及的计算机网络知识不是很懂,在辩护时对相关证据找不到问题,不知道比特币交易各大网站以及特点,不知道场外交易的风险点,不知道钱包地址
2023-05-30 5 -
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概念
虚拟货币涉非法集资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入罪逻辑与无罪辩护进路——从亲办案件结合判例的实务研究之二 张王宏:广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导语:防范代
2023-05-15 7 -
怎样为虚拟货币诈骗辩护
二、罪名认定1.从本质上看,不属于法定的货币,应认定为计算机信息仅管,《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对“虚拟货币”的地位予以肯定,认为比特币已不再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数据,而是兼具了“经济型”“价
2023-05-05 3 -
虚拟货币诈骗案辩护
有鉴于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辩护人应当重点关注技术人员、平台实控人等关键人员的供述,一方面审查平台实控人对于虚拟币的开发需求是否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是否存在要求技术人员调参数操纵币价的行为,另一方面审查
2023-05-05 3 -
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案件辩护
对于有的虚拟数字货币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犯罪事实为:主要以高回报、定期分红、稳定收益等为诱饵来面向社会公众宣传,进而吸引投资,对这类案件,刑事律师则可以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轻罪辩护
2023-05-04 3 -
用虚拟货币结算现金
2一审判决指控逻辑、结果及其我的辩护策略一审检、法认为,自2020年12月-2021年3月11日,李四伙同张三搭建平台,张三指挥策划平台运营,并安排从用户中筛选出部分人员,由李四统一管理,对接结算,张
2023-05-04 3 -
虚拟货币辩护律师团队排名
具体理由为:代币买卖合同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
2023-04-2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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