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新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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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076、078)。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7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5)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全面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待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在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完成后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且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取得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玉锁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张瑾女士、蒋承宏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蒋承宏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本次拟增加关联交易额度7,557万元,其中7,157万为增加关联交易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企业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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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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