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的法律问题(“声势浩大”的元宇宙,究竟暗藏着哪些法律风险?)
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目前各市场主体围绕元宇宙实施的商业行为,在整体上呈现有待规范的状态。每一名参与者的相关举措都可能暗藏不同层面的法律风险。
本文作者/佟日
虚拟房地产的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
元宇宙最终会发展成为一个广阔的世界,而不仅是几个或几十个“元社区”。资本推出的“元社区”,最终要通过竞争才能生存下来。在发展过程中,它们要吸收大量现实世界中的投资。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相当有“钱景”的投资方向。但是,必须选对目标。
对于目前的“元社区”来说,虚拟房地产投资的法律风险较大——今天花100万美元买入的不动产,明天就可能灰飞烟灭。无法与实际价值挂钩的虚拟房地产,都只能被称为“炒作商品”。在元宇宙中,炒作的东西也不尽相同。例如虚拟币,在电脑或手机里表现为一段代码。那些“元社区”中的房子,只要与现实中的社区不挂钩,都存在“跑路”的风险。“是否会跑路,什么时候跑路,怎么跑法”,几乎都由“元社区”的运营者说了算。
很多人是因为元宇宙的概念而去购买虚拟房地产,他们看中的是整个元宇宙的发展前景,而不是一个只有几百人在线的“元社区”。在元宇宙未成形的情况下,有人高价买下某一虚拟社区的房产,但并不知道这里未来会发展成城市的中心还是远郊,这存在不小的风险。有“元社区”的开发者以试水的半成品抢占市场;甚至有“元社区”以游戏社区为模板偷换概念,诱骗投资者购买虚拟房地产。
虚拟财产的权利归属及流转利用
在元宇宙的虚拟世界中,用户身份需要以技术措施实现映射,用户虚拟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则涉及诸多规制性问题。《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020年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增加了“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充分反映出此种纠纷在实践中的普遍性和典型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虽然当前我国不断强化对于虚拟财产的规制,但截至目前,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交易机制等方面,在立法层面尚无清晰规则。尤其是伴随着元宇宙这种新型业态的出现,相关虚拟财产的确权与利用将会产生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对于元宇宙运营方而言,其在构建虚拟商业场景的过程中,应注重提供一套保障用户虚拟财产的完善体系。
运营平台的主体资格及运行规制
当前各科技公司争相推进的元宇宙项目,从本质上来说均是服务于获取商业利益的市场需求,这也决定了其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规制密不可分。我国平台经济总体上呈现稳步有序发展的态势,但发展不规范、不充分,存在风险和短板。为解决此类问题,2021年以来我国针对平台经济实施了一系列举措。对于元宇宙公司而言,其需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持续强化自身的合规治理体系。
一方面,从平台设立的角度来看,从事电信经营业务的元宇宙平台公司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5条的规定,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的元宇宙平台,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11条的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另一方面,从平台运行的角度来看,元宇宙平台可能运营多项互联网业务,其不仅须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也须及时跟进最新的立法修法趋势,并据此及时调整自身的合规策略。2021年以来,有大量涉及元宇宙平台的立法征求意见稿见诸报端。自2021年8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等。除了及时跟进相关规制内容,元宇宙平台公司还可以结合自身及行业发展需求,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以此方式实质性参与立法。
刑事风险中的培训风险及交易风险
伴随着元宇宙的东风,不少机构尽管对此尚一知半解,但已经敏锐地嗅到了其中隐藏的巨大利益。在逐利思维的驱使下,各种元宇宙培训班已遍布互联网,其中可能存在以培训之名行传销之实的现象。
NFT(non-fungible token,可被译为非同质代币、独份代币或不可替换代币)是一种用区块链技术验证的数字资产,同时以“数字艺术品”这一名称被投资者熟知。NFT与元宇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前者是链接现实与元宇宙最为重要的桥梁与载体,后者则为前者提供应用场景,使得NFT的使用更为贴近现实生活。
在NFT的法律属性尚未明确的背景下,如果相关平台盲目开展与NFT有关的发行、交易活动,不仅可能导致民事与行政责任的追究,严重者亦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集资诈骗、洗钱等刑事犯罪。这要求商业主体应更为慎重地参与到NFT的市场布局之中,通过构建系统的合规体系,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
相关内容
相关资讯
-
虚拟币平台钱包(虚拟币 钱包)
虚拟货币钱包APP哪一种比较安全好用鏍规嵁銆婂叧浜庨槻鑼冧唬甯佸彂琛岃瀺璧勯闄╃殑鍏憡銆嬶紝鎴戝浗澧冨唴娌℃湁鎵瑰噯鐨勬暟瀛楄揣甯佷氦鏄撳钩鍙般€傛牴鎹垜鍥界殑鏁板瓧璐у竵鐩戠瑙勫畾锛屾姇璧勮
-
虚拟货币上币的平台 国内正规的虚拟货币交易有哪些
br/>鐏竵鍏ㄧ悆涓撲笟绔欐槸鐏竵闆嗗洟鏃椾笅鏈嶅姟浜庡叏鐞冧笓涓氫氦鏄撶敤鎴风殑鍒涙柊鏁板瓧璧勪骇鍥介檯绔欙紝鑷村姏浜庡彂鐜颁紭璐ㄧ殑鍒涙柊鏁板瓧璧勪骇鎶曡祫鏈轰細锛岀洰鍓嶆彁渚涘洓鍗佸绉嶆暟
-
虚拟币哪个平台好 虚拟币哪个平台好用
目前国内比较好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应该属于三巨头,不管从数字货币成交量资金量来讲是从网站的安全性来讲,币安、火币、OKEX这三家大平台交易所都是非常不错的
-
股指期货对冲平仓,股指期货对冲原理
现手最近一笔的成交手数开仓是指开新的多头仓位或者新的空头仓位,也就是新买进或者新卖出一定手数的股指期货合约平仓如果你已经开了多头仓位的话,就需要卖出手上的合约来进行对冲平仓
-
2016年期货双边手续费 2016期货最新手续费
但如果你有认识好的期货客户经理,那你开的户可以只在交易所收取的标准上+0.01元每手,还是黄金,你交的总手续费只需10.01元
-
比特币大牛(比特币大牛市)
在巴比特创始人长铗看来:“中本聪在密码朋克组中是一个年轻后辈(可能30岁出头),但地位十分显赫,在这个密码朋克组中,有菲利普·希默曼(PGP技术的开发者)、约翰·吉尔摩(太阳微系统公司的明星员工)、斯
实时快讯
-
半年前黄金电子货币?电子货币 金属货币
-
半年前鼓励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有哪些)
-
半年前辐射货币代码,辐射4动力装甲代码
-
半年前国际汇兑货币,国际汇兑的两种方法
-
半年前黄金储备 基础货币?基础货币和储备货币的区别
-
半年前宏观微观货币,货币的四个职能
-
半年前黄金 货币 关系(黄金货币投资)
-
半年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收益好的十大货币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