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面新闻(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币圈知识 阅读 3 2023-08-01 17: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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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凤凰网风财讯

作者 | 王婷婷

“唐山效应”开始影响多个行业。

自唐山市“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已有百余人排队反映问题。“举报潮”也在河北的房地产领域蔓延开来,除凤凰网风财讯6月13日报道的唐山涉黑开发商联谊地产,近期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微博发布“举报信”,实名举报绿城中国以合作为名放贷、套取转贷高收益等行为涉嫌违法。

河北德融地产是“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是一家总部位于唐山市,集地产开发和商贸为一体的集团型公司,成立于2005年,曾于2021年递交IPO招股书,为当地头部企业。

绿城集团对此发布“严正声明”表示,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鸿柯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北德融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严重违约,引发多起诉讼等纠纷案件,目前相关案件正处于司法流程中(详见下文)。

据风财讯了解,2022年2月24日天鸿地产方面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呈递民事起诉状;3月4日,诉状得到受理,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官方公布结果。

德融地产举报绿城:以合作为名违法放贷、套取转贷高收益

凤凰网风财讯从德融地产方面获取了其举报信中所说的“证据材料”,含《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投资合作协议》、唐山市中级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律师函等。

根据材料显示,双方纠纷基于唐山绿城桂语江项目(亦称凤凰新城二期\凤凰湖畔三期),天鸿与绿城于2019年12月达成合作意愿,后发生纠纷,天鸿方面于2022年1月1日接管项目,合作期间主要纠纷围绕3个点——

1、绿城代管被质疑履约能力不足,构成违约。

天鸿公开信表示,2019年绿城代管的项目,2020年-2021年的销售回款总完成率4.47%,项目全部回款9393余万元,远低于绿城承诺的21亿。

而绿城全权代建代售管理该项目,是绿城向我司借款的必要条件,以此作为借款的主要风控措施。”天鸿地产表示。

2、绿城被质疑合作本质是放贷寻求高利息收益。

提供的资料显示,天鸿地产2019年与绿城中国达成借款合作意愿,绿城中国两家子公司分两次,借由“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与天鸿地产签订协议,共借出6亿元借给唐山桂语江南项目。

后项目合作陷入僵局,天鸿偿还了3.87亿元本息后,还有部分借款本息不能偿还,并和沈阳全运村签订了“借款延期协议”,天鸿方面需在偿还本金外,支付每年14%的高利息。

天鸿方面认为,项目销售不理想是因绿城失职所致,而项目销售越不好,借款偿还周期越长,绿城方面因此获得的利息收益越高。项目合作的本质是绿城向天鸿地产放贷,存在违约违法性质。

3、绿城被质疑不具备放贷资格“涉嫌职业放贷

天鸿在律师函中指出,绿城中国不具备监管部门核准的放贷资格,未持有发放贷款金融牌照。但绿城为专业从事放贷业务,专门设立金融事业部向社会不特定主体发放贷款,属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所有形成的放贷业务均未备案。

据风财讯了解,2019年绿城金融借由万达的退出,成为百年人寿的第一大股东,但后续金融牌照未有明确进展。目前绿城资产业务涵盖“金融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组建了基金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三类金融平台公司。

另天鸿地产提供了一份表格显示,2018年6月-2022年3月,绿城金融事业部对外投放贷款24笔,投放总额约104.37亿元,平均利率在15%左右。根据近年绿城的财务报表显示,其年度贷款余额保持在1000亿左右,平均利率在年息5%左右。

北京京信扬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只要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尚有金融贷款债务尚未偿还,即可推定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规定,绿城贷款余额明显高于职业放贷数额,涉嫌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

绿城:天鸿方面违约 举报信息不实已报警

6月14日,绿城方面向投资人表示,上述房企是一家代建的意向合作方,后来没有合作。对该司在网上发布信息举报,绿城已经报警处理。

绿城集团针对此事发布了“严正声明”如下:

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鸿柯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北德融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严重违约,引发多起诉讼等纠纷案件,目前相关案件正处于司法流程中。


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故意杜撰大量不实内容,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损害绿城及相关主体的商誉,企图干扰司法公正以达到逃避法律责任的非法目的。


我司及相关下属公司均依法合规经营,完全不存在河北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对于其编造传播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我司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另据凤凰网风财讯了解,就此纠纷,绿城方面曾在2022年2月20日左右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发函,材料指出,沈阳全运村公司与天鸿地产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借款合同》及一系列担保合同,天鸿方面没有按合同执行,认定为违约。

其函件还向天鸿地产方面提出2项质疑,即2022年2月14日,项目公司取得的1亿元开发贷款,资金使用;项目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是否空白凭证。

不过天鸿地产方面的律师函回复称,所有的银行账户与绿城实施共管中,不存在空白凭证;1亿元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上述均为无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违约问题。

京信扬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2019年11月《民商审判会议纪要》“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的民间借贷行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4条第1项的规定,应当认定此类民间借贷行为无效。”若沈阳全运村出借款项均非自有资金,依据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2项及九民会议纪要第52条之规定,上述协议可为无效合同。

不过凤凰网风财讯注意到,绿城和沈阳全运村之间有一道“防火墙”——绿城中国是通过绿城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将5亿元借款付给沈阳全运村,这也或是诉讼辩论的一个重点。

企查查显示,沈阳全运村大股东为广伟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张猛,其同时是43家绿城关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阳全运村曾有北京绿城投资、无锡太湖绿城置业为历史投资人,宋卫平、李骏曾为历史法定代表,目前与绿城房地产合股投资山东高速绿城莱芜雪野湖开发有限公司。

该事件存在多个辩论点,且涉及绿城中国的操作合法性、融资合规性,天鸿地产的合作合规性等问题,尚需等待法院最终裁定。

《延伸阅读:一则涉黑开发商实名举报 拉开唐山“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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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jo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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